參加資格及文件呈交要求

  1. 提名參賽項目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物業及設施。
  2. 提名人須證明參賽物業及設施持有政府部門所要求的保險、法定牌照及/或證書。
  3. 提名須交到優質物業設施管理大獎 2012 秘書處創思顧問集團有限公司
  4. 提名須於2013117 (星期一)中午12時正前交到秘書處。
  5. 提名必須包括此文件中提及的列印副本、電子副本及圖片。
  6. 提名費用必須與表格及所需文件一併交回。

重要事項

  1. 初步篩選後,所有入圍項目必須參與由籌備委員會安排的實地考察。
  2. 實地考察後,最後入圍的參賽隊伍必須向QPFMA 2012 評審團作出最後的項目說明,否則將被自動取消競逐資格。
  3. QPFMA 2012 籌備委員會保留已遞交列印或電子資料,或其他用作QPFMA 用途資料的複製、印刷和出版權利。
  4. QPFMA 2012 籌備委員會保留決定所有參賽資格的最終權力。
  5. 如QPFMA 2012 評審團認為沒有參選項目符合獲獎資格,籌備委員會將保留不頒發獎項的權利。
  6. 評審團的決定將為最終決定。
  7. QPFMA 2010 大獎得獎者不可參與QPFMA 2012同一類別的提名。